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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少住家怀孕 公公放心不下坚持做DNA验骨肉

www.ibabyzone.cn2011-01-20 09:21:31来源:广西新闻网

1月17日下午4时许,南宁市阳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7楼的接待室一片寂静。王芳和家公罗老伯相邻而坐,两人紧盯着鉴定所何医生手中一份DNA亲子鉴定书。

何医生宣布:依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受委托进行鉴定的5个月女婴与父亲罗顺昌、母亲王芳的基因相似度为99.99%,可以认定女婴是双方的亲生女儿。这时,王芳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而罗老伯虽然笑了,但表情十分复杂。

对这样的结果,媳妇与家公的笑容为何不同呢?为什么与王芳一起来等待结果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公公呢?想把这件事弄明白,还得从头说起。

草率:认识一个月便闪婚

据王芳介绍,她出生于南宁市某县,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广东打工。2008年10月,经人介绍,王芳与南宁市居民罗顺昌认识。认识一个月后,两人便结婚了。两人结婚之前,王芳的父母都没见过罗顺昌。从认识到结婚的一个多月里,王芳发现罗顺昌很老实,认为很可靠,于是决定嫁给他。结婚后,王芳住到了夫家。

婚后,王芳才发现丈夫不仅寡言,而且不是很有主见,凡事都由其父母拿主意。最让她受不了的是,丈夫不尊重自己,很多事不与自己商量就做了。

2009年8月初,王芳的母亲糖尿病加重,住院治疗,花了很多钱。王芳的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哥哥患有脑膜炎后遗症,家庭没有什么大的收入。因此,王芳决定外出打工,为娘家减轻经济负担。8月中旬,王芳到了离家不远的丝花厂打工。打工刚满一个月,因为母亲病重,王芳辞掉了工作,把母亲接到南宁接受治疗。她自己住到父亲的一套旧房子里,专心照顾母亲。

怀孕:婆家人要求做亲子鉴定

王芳说,母亲住院期间,丈夫很少过问岳母的病情,后来,在亲戚的劝说下,丈夫才探视了两三次。对此,她很气愤。那时,为了给母亲治病,娘家把积蓄都差不多用完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向婆家人开口要10000元,但婆家人说没钱。为此,她和婆家人的矛盾渐渐尖锐起来了。尽管如此,她还是在照顾母亲之余回夫家看望丈夫。有时晚了没公交车,她就步行一个多小时回夫家。

王芳告诉记者,虽然那时她对这段婚姻开始有了新看法,但并没有多想。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让她有些进退两难了。有一天,她在照顾母亲时觉得头有些晕,以为是感冒了。到医院检查时,医生说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由于丈夫没有手机,所以她就拨通了家公的手机,让他把检查结果告诉自己的丈夫。没想到,这一喜讯不仅没给婆家带来喜悦,反而引来了家公和婆家人的质疑。

“他们说我不经常回家,怎么会有孩子?!”王芳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有些气愤难平。后来,家公表示,除非进行DNA亲子鉴定,不然就不认这个孩子。

为给自己讨个清白,王芳决定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这不仅因为是自己的亲骨肉,还要通过孩子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寻因:儿媳长期不住家

“为什么要做这个DNA亲子鉴定?还不是因为她长期不回家住!”罗老伯说,他有3个儿子,最让他担心的就是二儿子罗顺昌,因为这个儿子脑子不太清楚,凡事都得他这个做父亲的帮拿主意。2008年,直到31岁的二儿子与王芳结婚领证,他总算有些放心了。但结婚半个多月后,有一天,二儿子告诉他,自己结婚那么多天了,都没得碰过自己的老婆。这让他隐隐担心起来。

罗老伯说,接下来的日子更让他对这个儿媳妇很是失望。因为二儿子是新婚,所以便让他们夫妻俩与自己同吃住,也顺便和自己去种菜补贴家用,但没想一个月没到,儿媳妇便提出要钱,还想出去打工。“她嫌在家里种菜没有钱赚,总想出去打工。”罗老伯觉得,这不是一个新媳妇该做的。让罗老伯不能接受的还有儿媳妇明知夫家没有什么钱,还开口问要10000元给自己的母亲治病,实在是不懂事。钱没拿到,儿媳妇竟长期不回家住,而且曾表示想离婚……

罗老伯告诉记者,尽管他和老伴再三劝说,但到最后,儿媳妇还是出去打工了。后来,儿媳妇还以照顾母亲为由,三四个月都不回夫家,即使回来了,也只是待一下就走。所以,当儿媳妇告诉自己说她已经怀孕3个月时,他压根就不相信。

这一切使罗老伯和家人对这个孩子的来历有了怀疑。罗老伯说,要消除这个怀疑,只有经过DNA亲子鉴定。

争执:恩怨难了要离婚

得知DNA亲子鉴定结果后,尽管消除了怀疑,但罗老伯和王芳当场还是忍不住“追忆往昔”,当场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

在争执过程中,王芳表示,曾经的恩恩怨怨已经过去了,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都有很多过错,但为了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且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所以她愿意回到夫家去,与丈夫重归于好。

罗老伯则认为,儿媳妇一年多来所做的事已经让他们伤透了心,即使儿子儿媳再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可言,所以,他代表整个大家庭的7口人决定:不接受王芳再回去,希望他们两人离婚。

在提到抚养权的问题,罗老伯坚定地说:“如果孩子跟我们一起生活,我们会把她抚养成人,不要女方出一分抚养费,但如果女方要坚持自己抚养的话,我们绝不出任何一分钱抚养费。”

罗老伯这一决定,让王芳很是不服气: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不管由谁抚养,另一方都不能置之不管。此外,从怀孕到目前孩子长到5个月,其间所产生的费用大部分是由她娘家人支付了。娘家人目前经济情况十分不好,她73岁的父亲为了补贴家用,每天还开着三轮车四处兜客,十分可怜。

不过,在现场,王芳和她的父亲王老伯同时表态:他们绝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男方也应该根据相关法律,给予孩子一定的抚养费。

最后,经过记者等人劝说,罗老伯总算松了口:愿意和王芳父女俩再进一步协商,支付该付的抚养费。

在DNA亲子鉴定结果公布现场,罗顺昌一直未出现。记者一再表示希望能够和罗顺昌聊一聊,了解他的想法,但罗老伯强调:“我全权代表我儿子。我说的话,完全能代表我儿子。”罗老伯说,他二儿子的脑子不是很清楚,和外人无法沟通。因此,他受整个家族之托,全权代表儿子来处理一切事宜。

采访中,就在罗老伯和王芳高声争论时,一直笑眯眯地靠在外公怀里的小女孩突然大哭了起来,仅仅5个月大的她似乎也已经感受了大人之间的恩怨。

律师:是否离婚并非家公说了算

家公能代表儿子决定离婚大事吗?孩子的抚养问题,该如何处理?就此,18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的黄小武律师。黄小武表示,婚姻有着很强的人身性,离婚必须由夫妻双方本人来做出决定,外人无权决定和干涉。因此,该案例中,罗老伯以儿子“不清楚、和人交流有障碍”为由,帮儿子决定婚姻大事,这是不允许,也是不妥的。如果罗顺昌真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人,那就应该持有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书。如果没有鉴定书,那就视他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否离婚,要由他本人自主决定。

随后,记者把律师的这一说法转告罗老伯,并通过电话和罗顺昌进行了简短的对话。电话里,罗顺昌说话有些口吃,但他仍断断续续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我心意已定,我不打算和王芳继续过下去了。

就小孩的抚养问题,黄小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抚养小孩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逃避这个抚养义务。黄小武建议,王芳可以通过到社区(村委)、妇联求助的形式,要求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实在调解不下的话,王芳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的女儿讨要抚养费。

妇联:男方不能在妇女哺乳期离婚

南宁市妇联权益部的衣部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孩子的父亲应该对妇女及孩子起照顾和呵护作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即使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衣部长希望王芳能和孩子的亲生父亲好好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王芳也可以求助到辖区的妇联机构,请妇联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如实在无法调解,只能建议王芳走法律途径。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王芳目前这种情况,可以先行调解,实在调解不下的,可到该援助中心咨询相关事宜,或提出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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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DNA    怀孕     | 评论()  

 
热点评论
  • 匿名

    匿名

    匿名 发表于:2011-11-16 10:04
    真不是个男人,我最恨没有主见的老听父母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