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宝宝地带 胎教盒子
首页 > 育儿知识 > 行业热点 > 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标准6月实施

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标准6月实施

www.ibabyzone.cn2016-05-24 09:35:21来源:央广网

5月23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为持续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委在发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身体变化较快导致其衣服穿着需要频繁更换,那些看似干净美丽的衣服,有时候却成了威胁他们健康的“隐形杀手”,童装安全健康项目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情况主要有:含量超标、pH值不达标、产品成分标识与实测不符、色牢度不达标、绳索和拉带不符合标准要求、外观质量有缺陷等等。

该标准对市场上普遍关注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安全性问题作了技术性的规定,除对织物的面料、里料的重金属残留量、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等安全性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外,对填充物、包括纤维类填充物、羽绒羽毛填充物及其他填充物的技术要求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在附件方面,规定了婴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且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在绳带方面,对婴童服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绳带均做出了详细规定;该标准还规定了婴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使用或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非纺织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相关生产商注意,要详细了解国家新规,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注重生产环节监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新规标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更多

标签: 首个    婴幼儿    纺织产品    强制性标准     | 评论()  

 
热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