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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疑因医院用抗生素违规致耳聋

www.ibabyzone.cn2012-01-06 09:15:09来源:法制周报

冬季北京的清晨格外地冷,在昌平的一间出租屋里,睡得正香的苗苗被妈妈燕婷(化名)轻轻地拍醒。在简单的洗漱之后,3岁2个月的苗苗跟着妈妈出了门。

她们的目的地是北京某聋儿康复中心。苗苗要在那里做康复训练,恢复自己的语言功能。在燕婷看来,这些原本与苗苗毫不相关的事情,都源自那次让自己后悔终生的庆大霉素雾化治疗。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学院教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抗生素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范,“使用不当,不仅不能治病,还能致病。”

一次存疑的治疗

苗苗的家在河北三河市。2009年4月的一天,出生仅6个月的苗苗有些小咳嗽,燕婷带着她到当地某医院检查。“我挂的是专家号。”燕婷说,“因为孩子小,还是找专家放心些。”

经诊断,苗苗得了咽炎。处方中,医生开了庆大霉素雾化治疗。“护士拿出一个像氧气罩的东西套在孩子嘴上,孩子哭得特别厉害。护士说没事,哭得越厉害,药吸入的效果越好。”燕婷回忆,整个雾化过程苗苗都在哭。

经过治疗,苗苗的病情好转。但在苗苗10个月大时,天天照顾苗苗的奶奶发现不对劲。“她特别怕黑,而且总是不停地掏耳朵,哭闹不止。到后来,她依依呀呀的声音消失了,我们对她说话她也没反应。”

苗苗被带到了北京,经北京协和医院(微博)、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同仁医院(微博)诊断,苗苗患了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当时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苗苗出生时各项指标都是健康的,怎么突然耳聋了?”

燕婷请医院给苗苗做彻底检查,想找出病因,感染性耳聋、先天性耳聋、遗传性耳聋被一一排除。最后,在医生的提醒下,他们想到了苗苗半岁时做的那次庆大霉素雾化治疗。

庆大霉素是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时属于耳毒性和肾毒性药物,在卫生部1999年颁布的《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中规定,6岁以内儿童、孕妇及65岁以上老人禁止使用庆大霉素。同时,在2004年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也指出,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我们家都是农民,我只读了初中,还是文化水平最高的。我们哪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不然说什么也不会同意给孩子用这个药。”燕婷至今仍悔恨不已。

看不懂的抗生素

苗苗耳聋后,燕婷辞了工作带着孩子来到北京。每天清晨她带苗苗去康复学校,晚上就陪着孩子说话。“医生说,康复训练要家长一起配合,要不停地跟她说话,让她熟悉如何说。”

在康复学校里,燕婷认识了很多妈妈,她们的孩子有着和苗苗相似的遭遇,她还跟江苏镇江的一位妈妈成了朋友。(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那位妈妈是个知识分子,她的孩子也是因抗生素致聋,她还专门开博客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在康复学校,老师们经常告诉我们要注意抗生素的使用,他们说抗生素对孩子的危害是最大的。”燕婷对记者说。

据了解,我国每年有8万人直接或间接死于滥用抗生素,因此造成的肌体损伤以及病菌耐药性更是无法统计。儿童成为抗生素滥用的最大受害者,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因不当使用耳毒性抗生素而耳聋。

时至今日,燕婷仍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孩子只有6个月,重量不足5公斤,医生却给她使用这种危险的药物。

湘南某儿童医院一位儿科医生告诉记者,“我们医院已经好几年没用过庆大霉素,不到万不得已,医院一般不会用这种药。”不过,他也向记者透露,虽然按照《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庆大霉素对6岁以下儿童是禁用药,但是在临床上还是有医生会使用。“如果这个医生行医多年,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经确诊确需使用,对剂量进行必要控制的前提下,还是可以使用的。”

“相对于其他抗病毒药物,抗生素的适用性比较广,在很多疾病上都能够使用,而且也有一定的疗效,开抗生素类药,可能是最简单的治疗方法,如果不开抗生素,对医生的要求要高很多,医生需要对病人做细致的检查,这对医生的技术和耐心都是一个考验。所以,很多医生喜欢开抗生素。”一位不愿具名的医学院教授称。“有些医生,病人一来就使用见效快的抗生素,目的就是尽快让病人的病情得到控制,这样医生的压力就会减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有些医生为了避免‘不作为’的医疗责任,也会选用见效更快的抗生素药物。”一位长期从事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对记者说。

某医学院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向记者道出了另外的隐情,抗生素价值大,用量多,医生能从中提取的回扣也多。也是个别医生喜欢开抗生素的原因。这是个业内人都知道却避而不谈的话题。

“我只想听她叫声妈妈”

“现在讨论该不该用庆大霉素已经晚了,我现在就想给苗苗讨回一个公道,想知道她是怎样聋的。”燕婷说,在那位江苏妈妈的提醒下,她想到通过法律途径给苗苗讨个说法,她将当初给苗苗治病的那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在对苗苗使用庆大霉素的问题上,院方很明显违反了诊疗规范的。”苗苗的代理律师杨某对记者说,“第一,根据《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庆大霉素对6岁以内儿童禁止使用。而且根据使用规范,即使当时有必要对苗苗使用庆大霉素,用量应低于10mg,而当时医院却使用了20mg,是用药标准的两倍多。而且根据《抗菌素合理应用原则》规定,超声雾化加入抗菌素是不合理应用。”

杨律师还指出,在对苗苗治疗过程中,医院也没有尽到必要的询问义务和告知义务。

日前,家人申请对苗苗做了一次医疗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不确定庆大霉素的使用与耳聋存在因果关系。”杨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鉴定机构无法明确排除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前提下,院方在法律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想申请重新鉴定,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不是为苗苗一个孩子,也是为了更多像苗苗一样的孩子。”谈到这里燕婷有一些无奈,“可是我经济上已经很难承受这样的支出了。现在我们在北京每个月房租水电要1000多元,每个月的康复费还要4000多元。”

说到这里,燕婷有些哽咽。“孩子还只有3岁,以后的路会很长,不能因为她的耳朵而毁了她一辈子。为了孩子,我现在再辛苦都是值得的。我只想有一天能听到她叫我‘妈妈’。”(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法制周报》记者 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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