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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举报涨价孩子入园被拒

www.ibabyzone.cn2011-06-23 09:39:05来源:东南网

泉州第三幼儿园因提价问题受到关注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天上午,苏女士到泉州第三幼儿园为儿子缴纳下学期的学费,遭到园方拒绝。园方决定,下学期不再接收她儿子在学校就读,理由是,此前苏女士在儿子的班级QQ群的激烈言论,导致班级老师要辞职,影响了其他家长和老师的情绪。

园方的理由让苏女士觉得郁闷,她怀疑,这跟半个月前的一份“涨价”通知书有关。6月初,第三幼儿园向去年9月1日前入园学生的家长发出通知书称,今秋将调整收费标准,很多家长认为涨幅太大无法接受,在QQ群内讨论应对方式,苏女士当时提议向媒体报料,不少家长响应。

对于引发此次纠纷的源头――泉州第三幼儿园的提价行为,鲤城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郭所长明确表示,这是违规行为,因为园方此次提价未向物价局报备。根据日前下发的《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对不按规定报备收费标准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行为,教育部门将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年审。

第三幼儿园提价 家长群内激烈讨论

苏女士说,半个月前的那份“告三幼旧生家长书”上写着:由于全国物价目前持续上涨,汽油费也上涨,学园需要大量补贴校车油费,以及教师工资大幅上调等因素,学园决定对去年9月1日前入园的学生收费标准调整为现有的收费标准。

苏女士算了一笔账:按照通知书,从今年秋季开始,儿子的学费将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6000元,一下子提价50%的空间,让她接受不了。苏女士称,儿子是2008年就开始进入三幼就读BB班的,当年的收费标准就是日托4000元/学期,以前学校跟她们口头承诺过,学校对于旧生是不涨学费的。

“学校提的物价上涨、油价上涨和老师提工资理由,我们也能理解,但一下子涨这么多,太贵了。”苏女士质疑,这样提价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审核?

这份通知书,在苏女士儿子所在班级的QQ群上引起了激烈讨论。昨天下午,记者在QQ群聊天记录上看到,当时,不少家长对于学费涨价都不能接受,并言辞激烈。

当天,在QQ群内,苏女士提议,大家一起去向报社报料,引起了家长们的热议,随后不少家长纷纷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

其中,家长李女士(化名)就反映说,三幼的学费一下涨那么多,她也接受不了,“不仅如此,学校有组织兴趣班”。

“女儿读的兴趣班是钢琴和舞蹈,一学期下来要多交1700元。没上兴趣班的孩子,下午4点后,就只能自己玩,等待放学。”李女士说,提价后女儿一学期的读书成本为近8000元,太贵了。

泉州第三幼儿园所属的泉州蓝天幼教集团负责人黄总,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对提价一事并不否认。黄总介绍,全国物价目前持续上涨,再加上汽油价格上涨,学园需要大量补贴校车油费,而且学园给教师涨工资等因素影响,考虑到学园的运营成本,才调整收费标准。

黄总说,为了照顾困难家庭,通知书上还写明,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家长可由户口所在地出示家庭收入证明,学园将酌情减免学费。

家长想要息事宁人 交学费时遭到拒绝

考虑到小孩已经要上大班,如果转学校的话还得适应环境,昨天上午,打算息事宁人的苏女士,到学校准备交钱。没想到校方拒绝了。苏女士说,园长告诉她,因为她在QQ群上提及要到报社报料,让她儿子所在班级的老师压力很大,向校方提出辞职。考虑到其他家长和老师的情绪问题,学校决定,不收她儿子这个学生。

苏女士觉得很郁闷。在她看来,她已经接受学校提价的标准,这才到学校准备交钱。但学校拒绝她的理由,让她觉得很荒唐。她甚至觉得,学校就是为了要杀一儆百,让其他家长看看得罪学校的下场,才有了这种决定。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苏女士来到泉州三幼。园方有关负责人证实,拒收苏女士的儿子,确实是因为她此前的激烈言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决定是蓝天幼教集团负责人黄总和魏总的决定,至于苏女士,“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致电蓝天幼教集团负责人黄总,她表示,这是一场误会。因为目前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和收费标准还不能让部分家长满意,因此,集团昨天上午开会决定,暂停收取这部分对学校有误会的家长的学费。待她亲自跟当事人沟通后,再让家长自由选择,是否继续选择三幼或者选择别的品牌。

不久后,黄总再次来电告诉记者,经过她的了解,该名家长情绪比较过激,让其他家长和老师存在畏难情绪。而其他家长都已协调好,因此才有了现在这种情况,并不是特别针对这位家长。她表示,等她亲耳听到该家长说愿意在第三幼儿园继续就读时,她们就会协调交学费的事情。

物价部门:三幼并未报备,提价明确违规

虽然部分家长已经接受第三幼儿园的提价方案,但仍有家长质疑园方的提价行为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就此,记者向泉州三幼所在辖区鲤城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咨询。该所郭所长表示,泉州三幼去年曾来报备,拟提高他们的学费标准,但当时由于该园制定的保育教育费过高,一学期要收取6000元,与别的民办幼儿园一学期一两千元的费用相比,物价部门认为价格过高,并没有通过核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6月2日联合出台的《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从今秋开学开始,民办幼儿园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办园成本核算,在制定或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时,应向批准其办园的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幼儿园办园成本,由物价部门进行审核。

郭所长介绍,他们收到省里的新文件后,已通知了辖区民办幼儿园,在今年9月1日前要来报备。但目前为止,泉州三幼并没有按规定来报备。如今,三幼通知家长提价一事,已明确属于违规。

同时,郭所长指出,通知书上提及的“物价上涨”和“油价上涨”等原因,也特别不合理。因为,按照规定,这两部分,不属于保育教育费,应属于代办费。如,伙食费原则上采取按月收取的办法,不得强制跨月预收,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多还少补。

另外,按照省里的最新规定,幼儿园除了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郭所长认为,泉州三幼的“兴趣班”费用,也属于违规行为。他表示,近期将联系泉州第三幼儿园,沟通相关的收费事宜。

如果查实违规后将如何处理?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对不按规定报备收费标准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行为,教育部门将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年审。

对于物价局所指的违规收费行为,蓝天幼教集团黄总却认为并没有违规。她表示,三幼去年新生的收费标准已是6000元/学期,执行的是2008年的相关法规,只需在本园内对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即可。而且,此次涉及提价的只是部分旧生而已,而并不是调整保育教育费。(本网记者 陈丽娟 吕波 谢明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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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入园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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