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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婴幼奶粉中的添加剂

www.ibabyzone.cn2011-05-27 10:24:51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6月20日起实施 国标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聚焦食品添加剂

近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饱受争议的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被撤销。其实,在食品添加剂新国标中,除了面粉增白剂外,还有一些食品添加剂被“开除”。

乳铁蛋白是什么东西?

它是被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开除”的食品添加剂,也是个别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促销卖点,说是能促进婴幼儿对奶粉中铁和钙的吸收。

6月20日起,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将正式实施,原国标中14种食品添加剂被新国标撤销。

14种食品添加剂从新国标中消失

今年3月,卫生部下达面粉增白剂禁用令,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因“非必要”而被撤销,5月1日起,面粉生产过程中全面禁止添加增白剂。

近日,记者查询卫生部最新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被新国标撤销的食品添加剂不只是面粉增白剂。

记者参照原《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新国标中近300种食品添加剂进行梳理发现,包括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在内的14种食品添加剂被一同从新国标中撤销。

上述被撤销的添加剂在食品加工生产环节主要被用作甜味剂、着色剂、水分保湿剂等,使用范围涉及可可制品、饮料、小麦粉、糖果、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数十种常见食品。其中,乳铁蛋白和酪蛋白磷酸肽被一些奶粉企业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奶粉,用来促进婴幼儿对奶粉中铁和钙的吸收。

市民看中被“开除”添加剂的功效

虽然14种食品添加剂在新国标中销声匿迹,不过,在终端市场,部分食品的外包装上仍可以找到被新国标“开除”的食品添加剂身影,个别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甚至将其当作了促销卖点。

昨日上午,在沈河区一家超市奶粉销售区,市民徐丽阳给3个月大的女儿挑选了一罐某品牌1段婴幼儿配方奶粉。

“促销员说这款奶粉中添加了乳铁蛋白,可以促进孩子对奶粉中铁的吸收,可以防止缺铁性贫血症。”徐丽阳说,她正是看中乳铁蛋白的特殊功效才决定购买这款奶粉。

记者注意到,在该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一项均注明含有乳铁蛋白成分,在部分产品的外包装上,乳铁蛋白被当作了卖点,用大字体进行标注,并配有一颗心形图案。

此外,另一种被新国标“开除”的酪蛋白磷酸肽出现在部分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料表中。

上述奶粉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对最新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注,6月20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企业将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调整,确保奶粉质量符合要求。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撤销的14种食品添加剂

添加剂名称功能可用食品名称

赤藓糖醇甜味剂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糕点、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小麦粉

过氧化钙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小麦粉

红米红着色剂调制乳、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

糖果、含乳饮料、配制酒

聚氧丙烯甘油醚消泡剂其他(发酵工艺用)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消泡剂其他(发酵工艺用)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消泡剂其他(发酵工艺用)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消泡剂其他(发酵工艺用)

酪蛋白钙肽钙吸收促进剂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焙烤制品)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

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酪蛋白磷酸肽钙吸收促进剂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焙烤制品)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

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羟丙基淀粉增稠剂、膨松剂、乳化剂和稳定剂冰淇淋类、果酱

肉罐头类、复合调味料、果冻

乳铁蛋白铁吸收促进剂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噻苯咪唑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新鲜蔬菜(仅限蒜薹和青椒)

月桂酸用于果蔬脱皮加工水果、加工蔬菜

相关新闻:面粉增白剂交易转“地下”

上海一家添加剂贸易公司负责人王宇(化名)说:“去年增白粉两万块钱一吨,现在价格落到一万五,还没人愿意要。面粉增白剂被国家禁用后,增白剂的销量急剧下滑,由于还有大量存货在手,暂时还不能抽身。”

据其透露,虽然5月1日起面粉生产全面禁止添加增白剂,不过目前仍有一些规模较小的面粉加工企业向公司咨询是否有增白剂销售,交易量虽少,但并未停止。

部分被“开除”的另有安身处

国内食品安全专家农绍庄表示,上述食品添加剂并不是都像面粉增白剂因存在安全风险而被淘汰出局,类似赤藓糖醇这样的添加剂,其增甜的功效已远远逊色于新研制的其他甜味剂,在食品工艺上已很少再使用,因此被新国标“开除”也在情理中。

此外,还有一些添加剂可能另有安身处,比如,乳铁蛋白和酪蛋白磷酸肽被划归为营养强化剂进行监管,月桂酸和聚氧丙烯甘油醚等添加剂则被划归为食品加工助剂进行监管。

企业乱用“淘汰”添加剂将被严查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对添加剂的规定,对原有标准进行的修订,添加剂既要符合安全性的要求,也要满足工艺必要性的要求。

据其透露,从标准内容来看,比上一版本减少了一些品种,按照《食品安全法》,这个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正式实施后,被撤销的食品添加剂原则上将不允许继续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如果使用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质监部门将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食品安全法》对不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赵威 采写

我省有望给食品安全立法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民以食为天,如今,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建议省政府尽快协调各相关部门,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加快立法步伐,使我省食品安全方面地方性法规能够尽快出台。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建议源于今年年初省人代会上,潘公明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

在潘公明等代表看来,我省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同时,在实施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为我省食品安全立法提供了必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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