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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产检都正常足月胎儿终引产

www.ibabyzone.cn2011-04-07 10:20:00来源:南方都市报

罗利芬与左昌文已经帮孩子起好了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二胎,如愿以偿是个男孩。不过,这个孩子并没能活着来到世上。

今年3月25日,罗利芬预产期已过了3天,医院检查出腹中的胎儿有脑积水,上级医院复查为颅内囊性占位,属于严重的出生缺陷。而此前的4个月间,罗利芬在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下称白云医院)做过5次产检,包括3次B超检查都未发现问题。

最终,夫妇俩与白云医院商定,对腹中足月的胎儿实施引产手术。家属认为,白云医院未能及早发现孩子的问题,导致十月怀胎功亏一篑,医院对此负有责任。而医院对足月胎儿实施引产手术的做法,也触及到目前我国临床医学上的伦理红线。迄今为止,我国并无足月胎儿禁止引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局获悉,去年全市7个区展开的免费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共筛查3.2万对夫妇,确诊先天性重症缺陷患胎217例,其中在知情选择下终止妊娠的就有216例。

5次产检均未发现问题

罗利芬今年28岁,左昌文30岁,夫妻两人都是广西农村人。2001年他们来到广州打工,2005年有了第一个孩子。女孩在白云医院顺产出生,如今在上学前班。左昌文说,夫妻两人的户籍在老家,根据当地的规定,第一胎是女儿还可以生第二胎。

2010年夫妻俩办好了准生证,7月罗利芬顺利怀上第二胎。他们打算在女儿出生的白云医院生下这个孩子,预产期是今年3月22日。根据罗利芬的产期病历显示,去年11月5日至今年2月23日,她共有5次产检记录,其中包括两次黑白的超声显像检查,一次彩色多普勒显像检查,均显示罗利芬腹中胎儿一切正常。

去年11月5日,罗利芬到白云医院进行首次产检,当时孕周19周,B超显示“胎头位置未定,胎儿头颅光环完整”。去年12月15日,罗利芬孕周 26周,通过彩超检查,可见“脑中线居中,丘脑可见,脑室未见明显扩张,小脑形态未见明显异常,后颅窝不宽”。今年2月16日,罗利芬孕周35周,再次接受B超检查,显示“胎头位于耻联上,胎儿头颅光环完整”。

“检查一切正常,我们就等着生了。”3月22日预产期,孩子没有如期降临,罗利芬夫妇并不担心。由于有了第一胎的经验,“预产期前后十天生都有可能”。

3月25日,夫妻俩再次来到白云医院检查。不过,这一次的彩超结果,对他们无疑是晴天霹雳。结果显示“胎儿右侧侧脑室见分离暗区约32m m”,诊断为胎儿脑积水

医院对足月胎儿实施引产

罗利芬说,当时白云医院的医生建议她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查并劝她住院,“看要不要留这个孩子。”医生表示,她腹中的胎儿“出生会有一半的几率脑瘫”。

3月27日,罗利芬夫妻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进行复查,此时孕周已过40周。三维/四维彩色多普勒检查报告显示,“胎儿头部右侧颅内可见一无回声区,大小约75×46m m,脑中线左移,右侧侧脑室显示不清”,诊断为“胎儿颅内囊性占位,来源待查”。

孩子的父亲左昌文说,省妇幼的医生告诉他们,“你这个孩子生下来,有90%可能会脑瘫。”这让原本还抱有希望的夫妻俩心凉了一大截。3月28日,罗利芬夫妇再次回到白云医院,经过与医生的协商,决定终止妊娠,并签下了引产手术知情同意书。

当日下午3时许,罗利芬被推入产房。根据罗利芬的说法,引产医生在她手臂上打了一针,说是催产素。等到次日凌晨1时许,罗利芬将孩子生下。当时,产房里有两名女医生,旁边还有另一名产妇。孩子出生后,那名产妇还问罗利芬,“为什么你的孩子生下来不哭?”

罗利芬说,其中一名医生把孩子包起来,对罗利芬说了一句“不要看了,免得伤心”,就将孩子抱离了产房。罗利芬事后知道,自己诞下的男婴有8斤重,身长51厘米。根据白云医院的记录,罗利芬是“自然分娩出一死胎”。

家属质疑医院产检不作为

左昌文认为,没有及时发现孩子脑积水的问题,导致足月的男胎被迫引产,白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左昌文家里有4姐弟,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父母都想左昌文再生一个男孩。左昌文坦言,“有90%可能会脑瘫的孩子,换做是你会生吗?”“还好孩子没有早产,否则生下来才发现问题该怎么办?”不过妻子怀胎十月,突然说孩子有问题,一下就没了,作为父母当然很伤心。

现在,左昌文在石岗一处工厂做工,一个月下来能赚到一千五六百元,罗利芬能做些手工活,家里月收入不到3000元。此次在医院的各种产检,就花去了五六千元。4月1日,罗利芬出院。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月租300元的出租屋家里。家里连奶粉、纸尿布都已置办好,本来盼望着孩子的诞生,却终究没有迎来新生儿。

“如果脑积水轻我也会生,但如果很重呢?”作为母亲,罗利芬亲身经历了产房引产的全过程,心理承受的压力比丈夫更大。出院时,有不知情的医生还问她,“你宝宝呢?”罗利芬说,听到这样的话她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人家出院都抱着新生的孩子,我却两手空空地出来。”

■说法

白云医院:病变随时可能出现 产检只是随机监测

针对足月胎儿引产的做法,南都记者采访了白云医院产科王主任。王主任表示,对足月胎儿实施引产,在临床上并不少见,而且罗利芬夫妇坚决要求医院引产,是打算放弃这个孩子的。

王主任说,引产一般要由上级大医院对病情出示证明,证明胎儿出生存活率不高,医院才能为病人做引产手术。“这个胎儿脑袋有畸形,家属要求放弃,又有大医院的证明,我们就做了引产。”

罗利芬做引产手术当日,白云医院产科黎医生是产房内的值班医生。“脑袋里有这么大的肿瘤,别说是胎儿,就算成年人都会死。”黎医生说,罗利芬的胎儿刚出来就死了,致死原因是胎儿本身的脑部畸形。

黎医生说,通过省妇幼的复查可见,胎儿脑中线左移。“胎儿出生要靠自主呼吸,胎儿的脑部畸形压迫了呼吸中枢,一出生就会死。”黎医生表示这与诊断证明书上所写的的“死产”一致,死产的定义为在生育过程中死亡。

白云医院B超科室一名医生告诉记者,胎儿的先天性疾病有可能出现得早,也有可能出现得晚。孕妇怀胎是十个月的过程,每天都有变化。“就像人从小长到大,这是一个变化的过程。”该名医生说,产检只是一种随机的监测,是否能发现问题要看症状轻重与出现的早晚。

行内人士:既要尊重生命也要尊重家属选择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医师李医生说,判断一个胎儿有无出生缺陷,一般要由医院的新生儿科、妇产科以及遗传科等医生对胎儿做一个全面的评估,包括胎儿出生缺陷是由什么引起的等各方面问题。

“病情及愈后由医院评估,但胎儿的去留由父母决定。”该名医生说,从行规来讲医院是既要尊重生命,也要尊重家属的选择。经过医院的全面评估后,如果胎儿有严重出生缺陷,在胎儿的父母心理、经济等方面没办法承受,会对家庭造成比较大的影响的情况下,对腹中胎儿实施引产,在我国都是允许的。

南都记者问到对足月胎儿引产的问题时,李医生表示这是目前临床上一个伦理红线的问题。“如果已经引产生下来的婴儿是活胎,那医院绝不能对孩子实行安乐死,这么做是违法的。”

社会学专家:生命的神圣与质量要统一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玉整给出一组数据说,有专家初步估算,现在我国每年出生有缺陷的孩子达到80万至100万人;2006年 4月,当时国家公布的我国残疾人口数达8340万人,超过我国总人口数的6%,这其中就包括出生有缺陷的孩子。“提高人口质量,讲究优生优育,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另一方面,董玉整强调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护公民包括生育在内的权利。从伦理背景上来说,我国把生命的神圣论与质量论统一结合起来。“强调每一个生命都是神圣的,同时我们也强调生命的质量。”

律师:腹中胎儿没有民事权利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在我国法律中,有自由呼吸的说法,即还没出生的胎儿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要等到出生之后才具有民事权利,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如果胎儿已出生,就是一个受到法律保护的主体。”刘律师说,不管是婴儿有智障还是脑瘫等缺陷,无人有权结束他的生命,如果有人这么做,在法律上就涉嫌故意杀人。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将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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